原任中國機械設備進出口總公司第一工程成套事業部總經理的謝熙伙同女下屬在從印尼采購設備的過程中,采取在合同中虛假提高價格的手段,侵占公款150萬,收受賄賂43.5萬。昨天,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庭上,43歲的謝熙竟稱其所侵占的部分款項是用于項目的運作,這在印尼也是潛規則。
根據檢方指控,謝熙在擔任中國機械設備進出口總公司第一工程成套事業部國際工程一部副總經理、總經理期間,于2005年5月至2006年8月,伙同職員史衛明,在為本單位“印尼MAL木片廠項目”采購柴油發電機組的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公款120萬元轉移至江蘇無錫安泰動力機械有限公司。之后,謝熙將其中的68萬余元予以侵吞,史衛明侵吞上述公款中的12萬元。另外,謝熙于2005年8月至2006年2月,在代表其單位與山東新沂八達特種工程機械有限公司簽訂訂貨合同的過程中,從單位套取公款30萬余元予以侵吞。
檢方還指控,史衛明在單位與江蘇無錫安泰動力機械有限公司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將單位公款162.5萬元轉移至江蘇無錫安泰動力機械有限公司,隨后采取提供虛假發票等手段,將其中39萬余元予以侵吞。
謝熙對于大部分指控表示認罪,但稱部分對方公司返還給他的錢是用于項目的運行中,自己沒有侵吞。他舉例說,自己用一個假身份證開了一個賬戶,在“印尼MAL木片廠項目”采購柴油發電機組的過程中,對方公司返還給這個賬戶中120萬元后,他給客戶辦理了一張6.3萬美元的高爾夫球卡。“在印尼這個地方,凡事都有需要掏錢的地方,也就是所謂的潛規則。比如一個項目中需要100多人到印尼工作,即使是辦工作證也是不打點就不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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